北京交通管理中的違章處罰標準是什么?
在北京,交通違章處罰標準多樣。
闖紅燈罰 200 元,記 6 分。
酒駕處罰分多種情況,飲酒后駕車罰 1000 至 2000 元,記 12 分,暫扣 6 個月駕照;二次以上飲酒駕車罰 1000 至 2000 元,10 日以下拘留,吊銷駕照;醉酒后駕營運車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照,十年內不得重考等。
不系安全帶,駕駛員記 3 分,罰 100 元;副駕不系安全帶,記 1 分,罰 50 元。
超速駕駛,記 6 分。
故意遮擋號牌,罰 200 元,記 12 分。
機動車上路未配備有效滅火器具、反光故障車警告標志,處 50 元罰款;未攜帶駕駛人信息卡,處 100 元罰款;未粘貼環保標志,處 200 元罰款。
在道路作業未按規定用警示燈,處 100 元罰款,記 1 分。
貨運機動車進快速車道行駛,處 100 元罰款。
機動車一次連續變更二條以上車道,處 200 元罰款。
公共電汽車在規定時間進其他車道行駛,處 200 元罰款。
機動車夜間路燈開啟期間未開前照燈等,處 100 元罰款,記 1 分。
機動車未讓正常行駛車輛行人先行,處 100 元罰款,記 3 分。
社會車輛占用出租車站點停車,處 200 元罰款;出租車在站點停車待客、攬客或駕駛人離車,均處 200 元罰款。
機動車遇前方車輛排隊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行駛,處 200 元罰款。
正常情況用危險報警閃光燈,處 100 元罰款,記 1 分。
牽引故障車在主路上行駛,處 100 元罰款,記 2 分。
牽引輪式專用機械車等行駛,處 100 元罰款,記 2 分。
車輛逆向或車身超出停車泊位停放,處 200 元罰款。
在禁行區域或道路行駛,貨車罰 100 元,記 3 分;超載 30%以下扣車,罰 200 至 500 元,記 3 分;超載 30%以上,罰 500 至 2000 元,記 6 分。
摩托車無證駕駛扣車,罰 200 至 2000 元,可并處 15 日以下拘留。
非機動車加裝動力裝置等罰 50 元;闖紅燈等罰 20 元。
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等罰 10 元;進入城市快速路等罰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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