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交警總隊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貴州交警總隊處理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方式和步驟。
對于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現場處置方面,交警在固定現場證據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的強制撤離,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警會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事故認定時,交警會根據現場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并記錄事故相關信息,確定當事人責任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賠償調解方面,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當場調解,記錄結果并讓當事人簽名交付。若當事人對認定有異議、拒絕簽名或不同意調解,則不適用調解,交警在認定書上載明情況后交付當事人。
另外,貴州省全面開通了輕微交通事故線上視頻快處業務。當事人只需打開“交管 12123”APP 的【事故視頻快處】功能,接警人員就能與當事人視頻連線,遠程完成快速取證、撤離和認定。
在高速遇到事故,要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的九字訣。車靠邊就是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時,第一時間開雙閃,車輛能移動且人員無大礙就移至右側應急車道,在車后 150 米外正確放置三角警示牌,霧天延長至 200 米甚至更遠,警示牌要放在同一車道內。人撤離是指無論車輛能否移動,駕乘人員都要迅速轉移至應急車道護欄外,面向來車方向,有乘客受傷且車輛無法移動時,設置警告標志后撥打 120。即報警是做好前兩點后,立即撥打 110、12328 或 122 報警,描述車輛位置、行車方向、人員傷亡等詳情。
貴陽交通事故處理步驟包括接受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管轄范圍立案。現場處理,派員搶救傷者和財產,調查現場收集證據。責任認定,根據違法行為與事故因果關系及作用確定當事人責任。決定處罰,對事故責任者給予相應處罰。損害賠償調解,召集雙方按責任劃分賠償比例調解,達成協議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則終止調解,雙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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