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購車補貼的發放形式是什么?
海鹽縣購車補貼的發放形式主要是這樣的。
消費者在活動期間于武原街道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購置小型載客汽車(7座及以下非營運車輛)并開具新車購置發票。購車時先填寫《武原街道春季汽車消費補貼確認書》,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身份證(營業執照)、銀行卡(銀行開戶許可證)的復印件交給車商初步登記。
車輛登記上牌后,將購置稅完稅證明、購置稅電子繳款書、行駛證復印件、收據(企業、單位用戶)交給車商,車商統一收集資料。資料審核通過后,補貼款會發放至消費者賬戶。
補貼標準根據購車開票金額(裸車價)劃分,10萬元(不含)以下車輛補貼1200元;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車輛補貼2500元;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車輛補貼4000元;30萬元(含)以上車輛補貼6000元。
同一消費用戶享受購車消費券補貼不超過3次,汽車銷售企業及關聯企業不得享受。活動截至2024年3月31日,先到先得,兌完為止。
汽車零售企業按照活動規則審核資料,與消費者簽訂《2024年海鹽縣新春汽車消費補貼確認書》,一般購車后15日內取得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資料,在規定期限內統一提交上述資料申請消費券補貼。活動結束之日起15日內,由參加活動的限上汽車銷售企業報送相關資料至限上汽車銷售企業所在鎮(街道),經審核確認后上報縣商務局。申請材料經限上汽車零售企業所在鎮(街道)匯總、初審,并經第三方審計、公示等程序后,由縣商務局統一結算至消費者。
像2023年海鹽縣夏季汽車促消費活動,經消費者和汽車銷售企業申報、鎮(街道)及主管部門審核、第三方審計機構初審等程序,認定符合補貼要求的車輛,會根據方案并通過縣財政扶持服務業專項資金聯審會議后統一結算給消費者。
如果對公示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海鹽縣商務局反映。
2023年嘉興海鹽汽車消費券領取,消費者購車時填寫《武原街道秋季汽車消費補貼確認書》,把相關資料交給車商初步登記,車輛上牌后再將其他資料交給車商,由車商收集資料后統一報送至武原街道辦事處,審核通過后補貼發放至消費者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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