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發布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
排量、低排放汽車使用和運營的規定,擇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
25日從發展改革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強化節能,國家將研究鼓勵發展節能車型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車輛的財政稅收政策,擇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研究鼓勵
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的生產和消費政策。
規劃提出,將深化能源價格改革,逐步理順不同能源品種的價格,形成有利于節能、提高能效的價格激勵機制。建立和完善峰谷、豐枯電價和可中斷電價補償制度,對國家淘汰和限制類項目及高耗能企業按國家產業政策實行差別電價,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引導用戶合理用電,節約用電。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節能設備(產品)目錄》,重點是終端用能設備,包括高效電動機、風機、水泵、變壓器、家用電器、照明產品及建筑節能產品等,對生產或使用《目錄》所列節能產品實行鼓勵政策;將節能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
在采取措施激勵節能的同時,將對落后的耗能過高的用能產品、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節能主管部門將定期公布淘汰的耗能過高的用能產品、設備的目錄。達不到強制性能效標準的耗能產品或建筑,不能出廠銷售或不準開工建設。制定鋼鐵、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提高行業準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