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狗”是非多 打狗活動將展開
日前,記者在搭乘朋友的車回單位時,途經長安路長途汽車站附近時,他的車內突然響起“黑燈!黑燈!”的喊聲,正在納悶的時候,朋友揭開了謎底:原來這是車上安裝的“電子狗”“嗅”到了“電子警察”所發出的警報。
在日常生活中,警察一直有一位得力助手———警犬,然而,近年來,“狗”卻開始跟“警察”過不去了。據市交巡警部門介紹,由于新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輛違章處罰的力度加大,為避免違章受罰,我市越來越多的車主購買“電子狗”來應對 “電子警察”。日前,記者在交警部門采訪時了解到,不久之后,我市就要開展打擊“電子狗”的行動了。那么,“電子狗”是否有效?使用是否合法?……就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調查。
“電子狗”緣何而來?
“電子眼”又稱“電子警察”,是“智能交通違章監攝管理系統”的俗稱,1997年在深圳研制成功后開始逐步推廣使用,電子眼是通過對車輛檢測、光電成像、自動控制、網絡通信、計算機等多種技術,對機動車闖紅燈、逆行、超速、越線行駛、違例停靠等交通違章違法行為,實現全天候監視,捕捉車輛違章圖文信息,并根據違章信息進行處理,是一種新的交通管理模式。目前,在我市各大主干道,均已實現由“電子警察”實行全天候監控。
而應運而生的“電子狗”,專業術語稱“反雷達測速儀”。由于型號不同,有的像一支鋼筆直接插在點煙器上,有的像“掌中寶”手機安裝在車頭副駕駛座上方,有的則隱蔽在車上的其它地方。“電子狗”共同的特點是依靠汽車供電,當汽車接近安裝了“電子警察”或雷達測速儀的路口時,它就會在200米至1000米甚至1500米范圍內提前自動報警。其價格大多在500元~3000元之間。
“電子狗”到底合不合法?
“法治的基本原則就是‘法不禁止即為許可’,‘電子狗’屬新事物,法律對此并無規定,從這個角度來看,‘電子狗’的使用應該是合法的。”談到“電子狗”使用的合法性,我市一位律師如此表示,“再說,設置‘電子警察’的目的是讓司機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罰款。如果‘電子狗’真能‘嗅’出‘電子警察’并提前報警,讓司機自覺把車開慢的話,那么目的也就達到了。”
我市一位政府工作人員認為,哪個地方有測速,很多司機都不知道,測速的結果最后變成了罰款,雖說罰款對司機有威懾作用,但是很多時候他們存有僥幸心理,罰款并不能解決超速問題,而“電子狗”時時發出提醒,也沒有破壞街頭“電子警察”的正常工作,恰好解決了這個問題。
“其實,絕大多數人裝這種設備的目的就是對抗交警執法,駕駛員可能會心存僥幸違法超速或者闖紅燈,從而帶來安全隱患。”市交巡警大隊的有關負責人認為,“電子狗”一旦大量投入市場,將嚴重干擾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影響交通監控系統和社會面視頻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從而使公安機關監控系統建設的巨額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應當及時遏制“電子狗”非法泛濫的現象。
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2006年6月16日下發的60號文件如此定義:少數車輛所有人、駕駛人為逃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管和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后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在車輛上安裝使用“電子狗”等反交通監控裝置的行為,削弱了交通技術部門監控設備的功能和作用,導致闖紅燈、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違法行為。
“電子狗”到底好不好?
“在西塘路靠近欄桿橋那一段,要求車速是50碼,我只要一疏忽油門稍微大點就超速,被拍了好幾次了,所以我就裝了個電子狗,到現在4個多月了,我一次也沒有違章。”談到“電子狗”,家住鳳凰鎮西參村的王先生頗為興奮。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機關、事業單位的駕駛員,他們對“電子狗”稱贊有加。據介紹,因為許多單位規定,駕駛員違章罰款單位不予報銷。一位在某企業開車多年的老駕駛員說:“我一個月工資才一千多塊錢,一不小心就被罰款,哪里受得了,反正安裝‘電子狗’公司可以報銷,就安裝一個試試,效果還不錯。”
當然,也有反對的聲音,有8年駕齡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其實也有幾次遇到推銷“電子狗”的人,但他始終不敢買,因為“駕駛車輛來不得半點馬虎,稍不留神就會鑄成大錯,而使用這樣的‘電子狗’無疑是放松了自己繃緊的安全弦”。
市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楊舍中隊隊長許忠則認為,一定程度上,安裝“電子狗”會導致更多的交通違章違法行為,因為安裝“電子狗”后車主因依賴心理很容易起麻痹心理,想當然地認為反正有“電子狗”把關,叫了就正常行駛,離開“電子眼”的視線就極有可能超速、違章變道,這種行為很容易增加追尾、闖紅燈、超速等事故隱患。
“電子狗”的嗅覺也會失靈
據了解,“電子狗”是靠接收無線電波來實現報警的,所接受的無線電波是靠發射器發出的,也就是說,我們所購買的“電子狗”不過是一個接收器而已。而固定拍照的“電子眼”所用的是數碼攝影系統,本身不具有發射器功能,不會發射無線電波。所以“電子狗”發射器需事先埋設在需要報警的地方,也就是有“電子警察”的地方。只要稍微偏遠的地方沒有安裝發射器,“電子狗”的嗅覺就失靈了。
由于靠接收無線電波而發出報警,“電子狗”還很容易受到干擾。比如:天氣,車輛阻擋,房屋建筑,其它相近頻率等。(“電子狗”使用的無線電波,并未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據用過“電子狗”的用戶介紹,在陰雨天,“電子狗”的準確性就低了,有時候自己都看見探頭了,可“電子狗”卻還“一聲不吭”。
據了解,目前監督超速、闖紅燈、違章變道等違章行為的并不止是運用遙感或雷達波工作的“電子警察”,更多的是通過埋設在路面下的線圈進行檢測,而地下線圈恰恰是“電子狗”無法感應到的。例如大家所熟悉的,在我市長安路與人民中路相交的十字路口就是通過埋設線圈來檢測的。
打“狗”行動即將展開
據記者暗訪了解到,在我市幾個較大的汽車美容裝飾店里,均有“電子狗”賣。“高檔的每只近3000元,便宜的每只500多元,在我們店里,大多數客戶都是買3000元的”,一家裝飾店的業主介紹說。她告訴記者,3000元一套的能同時偵測到定點跟移動的測速器,而且裝上后還能拆下來裝在另外的車輛上,所以賣得比較好。
據了解,針對目前“電子狗”在汽車裝飾市場上熱銷的現象,廣東、上海等地已開始嚴令禁止買賣和使用這種電子產品。
市交巡警大隊有關負責人也向記者出示了幾份資料,記者摘錄如下:
對安裝或使用“電子狗”等反交通監控裝置的,依照《江蘇省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對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處以警告或200元罰款;對違規使用的裝置、設備,一律予以強制拆除、沒收并銷毀。
對非法銷售電子定位裝置數量大的為首分子,依照《刑法》第225條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立案查處。
市交巡警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面對我市“電子狗”數量正在快速增長的趨勢,根據江蘇省公安廳關于依法查處安裝使用“電子狗”等反交通監控裝置行為的通知,我市交警部門即將全面展開打擊 “電子狗”的行動。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