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說,轎車發發動機的總排量,可以作為區分轎車級別的標志。
國內外一些型號的轎車,后圍板或冀子板上標有1.8或2.0或2.8等等符號,這是轎車發動機總排量的標志。發動機總排量是指發動機全部汽缸的工作容積之和,單位是升。我國轎車分級法,就是以發動機排量為依據的。
按照國家規定,排量小于或等于1升,屬于微型車;排量大于1升且小于或等于1.6升,屬于普通級轎車;排量大于1.6升且小于或等于2.5升,屬于中級轎車;排量大于2.5且小于或等于4升,屬于中、高級轎車;排量大于4升,屬于高級轎車。
世界一些國家的轎車也都是以轎車發動機的排量來劃分級別。
一般來說,排量越大的轎車,功率越大,其加速性能也越好,車內的內裝飾也可以搞得越高級,其檔次劃分也就越高。如英國的勞斯萊斯轎車,排量就達到9.8升。
排量定級別,有時也有誤,用軸距加車的長、寬也是一個辦法。
試分如下:
3·5M以下,微型轎車。(車寬1·6M以下)
4M以下,小型轎車。(1·7M以下)
4·5M以下,普通轎車。(1·8M以下)
5M以下,豪華轎車。(1·9M以下)
5M以上,超豪華轎車。(1·9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