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4S把檢測情況上報給廠家,2小時后廠家回復:不予更換,等情況再嚴重點。我艸,廠家意思是,要趴窩了才給換。我肯定不答應,找他們售后經理,我把鑰匙扔給他,我說:你去開下車,這車還能開么?要是開在路上出了問題,你們負責的話,我就把車開走。然后經理和技師再試車,手機錄音異響,再次上報,我又等了2小時,廠家回復:不予更換。我特么就火大了,立馬打了400投訴,然后又打了315。過了1個小時,廠家4S再次檢測,最終同意更換,從上午10點一直到下午6點,期間中飯也沒吃,回到家已經身心疲憊。希望廠家面對現實,積極處理問題,不要拖延,哪怕召回,總比失去用戶信任來的好,不然再想確立用戶信心就難了。反正我不想再來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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