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自動駕駛的法律規范有哪些?
目前國內自動駕駛的法律規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深圳率先出臺《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構建“1 部特區法規 + N 部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法規體系。
上海出臺《上海市浦東新區促進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規定》。
無錫出臺《無錫市車聯網發展促進條例》,推進車聯網技術和產品全域應用。
蘇州出臺《蘇州市智能車聯網發展促進條例》,鼓勵拓展車聯網應用領域,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江蘇省出臺《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決定》,鼓勵市縣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陽泉出臺《陽泉市智能網聯汽車管理辦法》,鼓勵低速無人車在特定區域應用。
杭州出臺《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明確自動駕駛車輛上路流程。
此外,合肥、武漢、廣州、北京等地的法規草案也在推進中。
合肥公布《合肥市智能網聯汽車應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武漢的《武漢市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促進條例(草案)》進入審議階段,廣州的《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條例(草案)》初次審議,北京的《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
在國家層面,公安部積極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目前其修訂工作已列入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公安部已累計發放自動駕駛汽車測試號牌 1.6 萬張,開放公共測試道路 3.2 萬公里。
2023 年,國家和地方層面也出臺了大量相關法規、政策和標準。
如工信部等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源部發布《智能汽車基礎地圖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3 版)》,北京發布《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高精度地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江蘇省修訂《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交通運輸部發布《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
這些法律規范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在道路測試、上路通行、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方面的責任和流程,為自動駕駛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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