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新能源車補貼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杭州市新能源車補貼的申請流程主要如下:
首先,要清楚純電動乘用車給予 3 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 2 萬元的補助。微型純電動汽車補助辦法另行制定,對基礎設施建設按實際投資額最高不超過 20%補助。蕭山、余杭及五縣(市)公共領域推廣的由屬地財政負責配套補助。
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提出補助申請,填寫《杭州市購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
補助范圍方面,個人和單位用戶在本市購買、上牌且運行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得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車,且要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目錄。非在杭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杭銷售,須在本市工商注冊登記或委托一家在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并向杭州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申請備案。
補助對象是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包括個人用戶和法人用戶,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
在杭州市余杭區,申請流程是這樣的:先了解政策,清楚補貼范圍、標準、申請時間等細則。然后準備好身份證明、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交強險證明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提交給相關部門,比如車管所或政府部門。提交后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就能按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補貼,可能是現金、服務或實物形式。
消費者提車后,由所購買車輛的汽車經銷企業通過稅務發票開票地的區、縣(市 ) “親清在線”平臺在線幫助申領。經過屬地商務局在 “親清在線” 平臺上審核后,由“親清在線”平臺將相應補貼資金打入消費者銀行賬戶。
要注意,申領車輛得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在杭州市登記注冊、納入杭州市社零統計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是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購車發票日期在政策執行期限內,在杭州市行政區內購買,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人員名單。
每年 1 月 20 日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要向注冊所在地區、縣(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提出上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的清算申請,包括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等材料。各區、縣(市)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查核實,報同級政府審核同意后,于 1 月 30 日前聯合行文將資金申請報告及材料至市經信委,并抄送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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