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出租車的法律責任如何界定?
自動駕駛出租車的法律責任界定是一個復雜但有明確依據的問題。
當自動駕駛出租車發生交通事故時,首先要看事故原因。如果是行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闖紅燈,通常行人要承擔主要責任,但自動駕駛汽車可能承擔次要責任。國內出于人道主義和弱者關懷,即便自動駕駛汽車一方無明顯過錯,可能也會被判承擔小部分責任。
若事故歸責于無人駕駛汽車一方,應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責任。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而產生損失的,先由保險公司在自動駕駛汽車強制保險責任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無人駕駛汽車一方進一步的責任劃分,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認定,對車輛生產者、銷售者等進行追責,具體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鑒定或由事故受害人另行主張進行救濟。
自動駕駛分為 L0-L5 不同等級,L3 以下駕駛員正常承擔法律責任,L3 及以上目前車內配備安全員,需要高度依靠算法。在這些情況下,即便是人也可能作出錯誤判斷,而這位特殊“司機”背后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同樣受到法律約束。
不管是傳統機動車還是自動駕駛機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都應在現行道路交通法規體系下進行責任劃分。屬于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且事故發生時自動駕駛系統功能處于激活狀態,應由車輛管理人、所有人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道路安全,交通部和地方政府對自動駕駛汽車產品及企業運營資質設定了嚴格的準入門檻,并明確了創新應用場景和安全保障措施。同時,對于道路交通違法和事故責任的認定及追責也有明確規定,此外,北京市還倡導保險公司為自動駕駛汽車開發專門的保險產品。
在道路事故責任認定方面,一旦自動駕駛系統啟動后發生事故,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判定責任,若智能網聯汽車在事故中需承擔責任,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將負責賠償。賠償后,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依法向生產企業追責。